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做好市科技创新项目的科技报告工作,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等文件相关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本次填报工作的填报对象为下列专项的在研项目(不含已撤销、终止和验收通过的项目),相关内容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审核和提交:
1.2019年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2.2019年和2020年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3.2020年新冠肺炎科技攻关专项;
4.2020年中医药领域科技攻关专项;
5.2020年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
6.2020年市产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
7.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医疗医药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题项目;
8.2021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专题一(水质环境监测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和专题三(自主作业机器人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
9.重点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第一批);
10.2021年佛山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
二、填报时间
本次填报工作的填报时间为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3月7日。
三、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工作统一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登录账号后在相应项目栏目中年度报告入口进入填报界面,如有疑问,可咨询系统支持人员。
登录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
系统支持电话:83282211
四、填报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年度报告将作为项目勤勉尽责的重要评估依据。
2.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如实填写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并上传佐证附件。佐证附件涉秘或较为敏感的,可不上传,但应在附件清单栏目作相应说明。
3.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检查核对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后再行提交。如有问题,可于填报截止时间前撤回修改,逾期原则上不予修改。
4.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对照科研诚信要求,开展项目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工作,防范相关风险。
5.联系人:王洪刚,联系电话:83355841。
特此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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