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对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资助名单进行补充公示。
凡对拟资助项目和企业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办提出投诉意见,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将对投诉立即展开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