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创业投资支持我省科技型企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投资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发改财金〔2024〕507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创业投资发展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资金有关申报范围、申报材料、申报审核程序等要求,按照《山东省创业投资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1)执行。
二、2024年申报周期为当年1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材料中相关数据的填报和认定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三、请各市、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拟奖励对象的申请材料应由其注册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科技部门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根据奖补比例计算应奖补资金额度并填报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奖补资金申报的市级请示文件及有关材料(包含申报材料清单及按序号排列的各项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各两份)于10月20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财金信用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武燕、金子涵,0531-51783135、51785714;裴亚文,0531-51751087;电子邮箱:sdfgwcjc@shandong.cn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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