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4〕858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农村科技特派员助力“百千万工程”管理工作指引(2024-2026年)》的通知和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关于汕尾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补充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汕尾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调整补充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法人单位(具体要求见“申报指南”),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二)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原则上不能申报;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违反科研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
(四)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入预算,增强可行性,避免随意性。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注册登记。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xm.gdstc.gd.gov.cn
/xmglpt/login)”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完善单位信息后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单位注册后通过网络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完成系统申报,市有关部门申报的,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完成系统申报。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交所属主管部门审核,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连同《汕尾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调整补充项目推荐汇总表》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专题一: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应选取所服务乡镇所在地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做为科技主管部门)
(三)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在“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同时将本地区(部门)项目推荐汇总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按项目推荐汇总表进行项目受理。
三、申报形式
本次补充征集项目入库工作采用线上填报、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方式进行,各项目申报单位可自行根据申报项目情况,选择专题填报,并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准备相关附件材料。于10月15日前,在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xm.gdstc.gd.gov.cn/sw)完成项目系统录入、提交、导出等环节工作。
项目申报系统录入方式,登陆“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xm.gdstc.gd.gov.cn/sw)”—业务管理—项目申报—新增项目申请—汕尾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调整补充项目。
(二)申报书须附上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佐证材料(如特派员服务台账、特派员服务协议、承诺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报单位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同时报申报前上个月份的单位财务报表;
4.项目参与人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
5.申报指南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
(三)申报纸质材料应按统一页码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四)市科技局将对相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入库项目库。适时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程序,开展项目评审、出库工作。
四、业务受理
1.受理要求
申报汕尾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调整补充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汕尾市——汕尾市科技局——公共服务事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业务科)初审”,填写业务申请表单。
2.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市业务主管部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月18日,市县两级审核人员对项目开展系统联合初审。同时,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严格做好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审核工作,特别是项目申报材料中项目组人员签字,承担单位及参与单位分工、项目承担单位意见、附件材料等的盖章,市科技局将严格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存在填写不规范、缺签字、盖章等情况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汕尾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处市民服务广场3楼综合窗口;
受理地点联系人:陈绿妆,联系电话:0660-3828033;
业务咨询:科技创新科 林植峰,联系电话:3369796。
附件:1.汕尾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调整补充项目申报指南
2.汕尾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调整补充项目推荐汇总表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汕尾市2024 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
“百千万工程”)调整补充项目申报指南
专题一: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专题编号:0101)
1.支持方向
围绕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 2024年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我市40个乡镇,组织40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开展科技服务全链条覆盖的对接帮扶,转化农村适用技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省科技厅公布的40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
3.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经营情况正常,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发生重大违法事件;
(2)项目实施期内,每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驻镇帮扶年累计天数不少于90天。有服务台账、专题讲座内容、技术服务协议;
(3)项目实施期内,每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技术讲座不少于2场次,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不少于2个/项,帮助农户解决技术难题不少于2个/项,培训农户或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次;
(4)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原则上不能申报;
(5)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否则,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违反科研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4.资助方式、强度与执行周期
采取事前立项无偿资助方式择优支持。拟立项40个项目,资助强度为8万元/项,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
专题二:科技服务能力提升专题(专题编号:0201)
1.支持方向
支持科技服务能力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我市科技行政部门科技创新管理服务工作能力,组织开展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R&D统计等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和培训辅导,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相关科技创新政策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提供科技服务支撑。
2.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应是我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3.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经营情况正常,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发生重大违法事件;
(2)项目实施期内,组织开展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R&D经费投入统计、科技政策宣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6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60家。
(3)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否则,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违反科研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4.资助方式、强度与执行周期
采取事前立项无偿资助方式择优支持。拟立项 1个项目,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
附件2
汕尾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调整补充
项目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项目经费投入 |
项目新增产值 |
预计新增利税 |
项目实施起止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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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入 |
自有资金 |
贷款 |
申请市科技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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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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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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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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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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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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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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