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4〕334号)相关安排,组织开展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主要包括六类产品及多种产品集成应用的场景化解决方案。六类产品为:具有趋势分析、智能预警等功能的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功能代偿型等老年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具有行为监护、安全看护等功能的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具有健康状态辨识、中医诊断治疗等功能的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围绕助老助残、家庭生活需求的家庭服务机器人;实施适老化改造的智能产品。
(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科普等两类智慧健康服务;互联网+居家养老生活照料、互助养老、老年人能力评估、线上老年教育/购物等四类智慧养老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从事相关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具有完善的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经营状况稳定,3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以及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
3. 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1家主体申报。
(二)基本条件
1.申报范围按附件1所列分类,并满足相应要求;
2.申报单位本次申报产品(服务)数量不得超过5个;
3.申报的产品应在功能性、易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申报的服务应能精准对接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深度整合线上线下资源;
4.申报的产品和服务应上市销售半年以上,符合相关标准,具备一定市场影响力,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三、组织实施
(一)各市工信、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组织推动本地区相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申报书扫描件和可编辑版刻盘1份)提交至所在地主管部门。
(三)各市工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10月17日前将推荐函、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省级主管部门。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报送至省工信厅。
(四)省工信厅将会同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进行审核并推荐上报相关产品及服务。
四、其他事项
(一)入围产品提供单位应保障相关产品的生产供应、推广应用、迭代升级和售后服务,入围服务提供单位应做好相关服务的市场推广,把好服务质量关,持续推动服务提质增效。
(二)入围产品和服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联 系 人:省工信厅电子信息处庞娜 0351—3030150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牛琰凤 0351-6387363
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冯佳宁 0351-3580718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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