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2024年版)》(沈人才领〔2024〕1号)精神,依照《“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要求,市工信局决定开展“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备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和2023年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家及所在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要求
1. 填报《“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备案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提供.xls格式电子版;
2. 填报《“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备案考核申请书》(附件3),提供.doc格式电子版(里边不要放带公章的图片及证明材料,大小控制在1M之内);
3.在《“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备案考核申请书》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到所在区、县(市)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4.将上述3个文件拷贝到一张光盘内,并检查确保能完整读出。
5.请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6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各考核单位于27日17:00前将存有资料的光盘送到我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佟盛,22720452,13998260197。
浑南区世纪路1号世纪大厦A座502办公室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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