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46号)要求,为推进我省制造业中试体系建设,梯度培育省级、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我厅决定开展全省制造业中试平台摸底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试平台要求
制造业中试平台是由企业、专业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主体以市场机制为牵引自愿建设、自主结合,为处在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提供中试服务的法人实体,是制造业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中试服务包括技术研发转化、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产品型式试验、产品性能测试、小批量试生产、仪器设备共享、设备应用验证等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
二、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信息技术、新兴和未来产业等5个行业39个方向(附件2)的专业性中试平台,以及围绕产业共性需求的综合性中试平台。
三、征集条件
1、平台主体或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科研场所和中试平台均在本省,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
2、具有必要的中试场地条件、验证设备。具备独立的场地,专业的中试生产线设备、中试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检测和产品性能检测设备。
3、拥有专业的中试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对相关领域中试研究工作熟悉,能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研究方案和规程,具备中试研发服务能力。
4、具有技术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衍生孵化、中试服务成效显著,有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5、具备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装备。符合国家和我省安全、环保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有失信行为需已完成修复。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市州工信局要高度重视制造业中试平台摸底征集工作,按照《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4版)》(附件1)中关于中试平台功能定位、建设方向、建设模式等要求,严格审查把关,择优推荐公共属性突出、中试能力领先、辐射范围广、转化能力强、服务效果明显的中试平台。
2、各平台主体或依托单位要认真填报《2024年重点中试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3),确保填报资料正确、完整,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主体责任。
3、各市州工信局于10月9日前将《2024年重点中试平台推荐汇总表》报送我厅(纸质版盖章一式两份、Excel版一份),我厅将根据报送情况,组建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库,同时结合国家重点布局方向和要求,择优向工信部推荐纳入国家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库。
联 系 人:李瑞、龚询
联系电话:88955378
邮 箱:kjc@gxt.hunan.gov.cn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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