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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贷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17:18 发布部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收藏

  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降低文化企业融资成本,促进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根据《北京市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及《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贷奖”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2),现启动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贷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

  2023年9月1日(含)至2024年8月31日(含)产生贷款利息、融资租赁租息及手续费、发债利息等债权融资成本、发生股权融资行为和获准在北京四板挂牌的北京文化企业以及在上述时间范围为文化企业提供相关资金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投资机构以及为文化企业获得融资进行担保的担保公司。 二、支持标准

  (一)文化企业

  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不超过40%的贷款贴息支持,总计不超过300万元(含);对符合债权融资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不超过票面利息40%的发债贴息,总计不超过50万(含);对获得租赁融资的文化企业,给予不超过融资费用40%的贴息支持,总计不超过300万元(含);对符合股权融资条件,融资金额超过500万元(含)的文化企业,按照不超过融资金额的2%进行奖励,总计不超过300万元(含);对当年获准在北京四板市场挂牌的文化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全年奖金不超过150万元(含)(详见附件1、2)。

  (二)金融机构

  对在支持期间符合申报条件且为文化企业提供相关资金的银行、担保公司和融资租赁机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在支持期间符合申报条件且为文化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创业投资机构单笔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含),单家机构不超过200万元(含)(详见附件1、2)。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填报资料及系统提交时间:

  1.自公告发布之日-9月30日24时(期间)

  2.自10月8日0时-10月12日24时(期间)

  注:资料填写完毕后请务必确认于10月12日24时前点击确认提交,过期将无法申报。

  (二)申报地址

  采用“北京法人一证通”平台数字证书,登录首都文明网北京市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资金管理系统(https://tdj.bjwmb.gov.cn,以下简称“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0)。

  (三)申报流程

  首次登录企业在系统中完善资料信息后,点击申请“投贷奖”项目,填写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非首次登录企业在系统中更新资料信息后,点击申请“投贷奖”项目,填写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

  (四)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齐全、扫描件清晰可见、法人签字清晰。

  2.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除原件外(具体要求见附件6),应加盖单位公章(超过两页加盖骑缝章),扫描为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系统中。

  3.逾期提交将无法受理。 四、申报条件

  (一)文化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并持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即2023年8月31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

  2.实际纳税地点在北京市内;

  3.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见附件3)标准,且符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见附件7)《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附件8)提出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领域。对文化内容创作生产类企业、文化科技融合新业态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4.非上市文化企业;

  5.市级文化产业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条件(见附件4)。

  (二)银行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登记或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北京设立并能独立开展业务(含独立在北京注册经营的分支机构),持续正常经营2年以上(即2022年8月31日前注册);

  2.为注册在北京市的文化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3.金融机构业务放款已实际到达文化企业账户;

  4.市级文化产业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条件(见附件5)。

  (三)创业投资机构同时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并持续正常经营2年以上(即2022年8月31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金管理机构;

  2.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并正常开展业务;

  3.以受托管理资金进行投资,且受托管理资金实缴规模1亿元以上,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4.投资业务放款已实际到达所投资文化企业账户,且所投资文化企业完成了工商变更;

  5.市级文化产业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条件(见附件5)。

  (四)申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不予支持:

  1.当年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2.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高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列入北京市相关部门法人黑名单或失信机构黑名单的;

  4.未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

  5.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中禁止和限制类范围的企业(见附件9);

  6.已获得“投贷奖”同类支持资金三年及以上的;

  7.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企业。

  (五)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只能申请一项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只能申请金融机构奖励资金支持。同一集团控制的各级关联企业最多只有两个企业同时可获得一类资金支持。 五、纪律要求

  企业应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申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六、申报咨询

  (一)政策咨询

  电话:010-55568930/55568926

  (申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邮箱:bjtoudaijiang2024@126.com

  (申报期间如遇电话繁忙,需咨询事项可发送邮件至上述邮箱,详细描述咨询事项并留下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技术支持

  电话:85202067/85202757

  13466382804/13717777534

  (申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其他事项

  (一)重点说明事项

  我单位从未与任何“代办”机构合作,从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申报单位进行“投贷奖”资金申报。请各申报单位选择通知内的正规途径进行申报。

  (二)友情提示

  请申报单位在申报期内尽量提前上传相关材料,请勿在临近截止日期前集中上传,以免申报失败。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2024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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