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扎实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全年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我市开展“兴沈大工匠”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选
“兴沈大工匠”人才项目评选重点支持在以坚持服务沈阳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坚持增强沈阳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主线,坚持提升沈阳企业产品质量为目的,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工匠精神和高 超技艺、精湛技能的高技能骨干队伍,并在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岗位大胆探索创新、勇于攻克技术难关、善于传技育人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以及国家、省认定的掌握传统工艺、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非遗传承人等。在全市各企业、行业领域 (含中央、省驻沈企业)中评选10名“兴沈大工匠”,并给予每人奖励资金10万元。
二、 选拔对象
“兴沈大工匠”的选拔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沈单位)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重点选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工农业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特别是近5年内在先进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企业技术创新、改造、攻关和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创造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型高技能人才。
三、选拔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应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能水平,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辽宁省功勋技能人才、辽宁省有突出贡献高 技能人才、辽宁省技术能手、沈阳市优秀技术能手、沈阳市劳动模范、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作出重大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三)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并得到同行业公认。
(四)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和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在本职(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内外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七)获得在国际、国家、省具有影响力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省、市争得荣誉。
(八)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技授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同行业内影响较大。
四、申报材料
各单位推荐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兴沈大工匠”申报表》,一式1份(附电子文档);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一式1份(附电子文档);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1)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作出的突出贡献;(2)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同行业领域中(地区、国家或世界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3)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4)候选人曾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1)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着重突出技能技术方面内容;(2)事迹材料中可简要体现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高一级向低一级(即国际一 国家一省一市)依次写明。
3.事迹材料的格式:
(1)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在2000字左右;
(2)以候选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icrosoft Word 格式报送电版;
(3)《“兴沈大工匠”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一式1份(附电子档);
(4)《“兴沈大工匠”候选人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附电子档);
(5)职工代表(5人以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结果;
(6)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候选人所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佐证材料,并要求整洁、清晰,统一用A4 纸复印或打印。区、县(市)核准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制作证明材料目录后,单独胶装成一册。
五、申报联系人及方式
沈河区联系人及电话:张馨月,024-24847821
和平区联系人及电话:佟 瑶,024-31912270
大东区联系人及电话:沈飞宇,024-24150025
皇姑区联系人及电话:张汜铨,13840141457
铁西区联系人及电话:施立业,024-25910815
于洪区联系人及电话:彭 冲,024-25321408
苏家屯区联系人及电话: 杜 巍,024-89810027
沈北新区联系人及电话: 韩舒妮,024-88043266
浑南区联系人及电话:孙宝文,024-24210635
辽中区联系人及电话:李 静,024-87821329
新民市联系人及电话:李佳蓓,024-27622552
康平县联系人及电话:刘 伟 13604054922
法库县联系人及电话:孟令军,024-87103703
六、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10月14日前报送至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区、县(市)初审后将申报材料于10月16日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联系人:卢敏 联系电话:13304024479
附:“兴沈大工匠”申报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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