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我省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1014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市直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组织工作,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主动服务“送政策”,帮助申报单位详细了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全面分析具备的条件和优势,科学确定推荐单位,提高新设站的成功率;从严把握设站条件,认真开展申报材料核实和推荐工作,切实保障推荐单位质量。
各申报单位按照设立条件、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送地址: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813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 系 人:王 甫
联系电话:4221280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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