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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6:38:21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收藏

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申报要求

  请拟申报企业按照《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通知》有关要求申报,填写申请书,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2021年度被认定或复核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产品和制造类、创新类小巨人企业)均须参加复核,对于未申请复核或未推荐复核的,须说明原因。

  二、申报方式

  1. 线上填报(以下两个系统均需填报)

  (1)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10月8日前完成并提交。

  (2)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2. 线下填报

  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封面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10月18日”,推荐(审核)单位统一填写“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书(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份、复核申请书(一式两份)于10月8日前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索引页单独放置,不用胶装在材料中。)

  三、有效期内的存量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工作

  请有效期内的存量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登录省培育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补充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并进行审核,于10月8日前完成并提交。

  未按要求补充数据的将无法申报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咨询电话

  67068000、65003557、67068012

附件下载
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2024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用户手册(企业)_V2.doc
附件下载
附件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下载
附件2: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模版).docx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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