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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征集2024年第二批海口市特色劳务品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9:24:07 发布部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藏

  根据《海口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九部门关于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就业发〔2023〕8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特色劳务品牌,充实我市劳务品牌资源库,助推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利支持。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均可申报。

  三、征集条件

  劳务品牌的建设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或登记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拥有独立劳务品牌名称或商标等区别性标识,品牌主体归属清晰;开展的劳务培训规范化、劳务输出规模化、跟踪服务常态化,劳务人员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经营、拖欠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行为。同时,推荐特色劳务品牌还应具备以下特征:

  1.2023年累计培训人数≧500人,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等)率≧80%。

  2.2023年通过自主吸纳或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输出协议有组织输出到劳务品牌产业行业就业人数≧500人,其中:经过职业技能培训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培训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3.劳务品牌培育机构推荐的劳务品牌要结合本地自然禀赋、传统文化、能工巧匠及特色产业实际,根据带动就业人数较多、技能产品特色显著、市场知名度高等特点,且有明确的品牌定位和特色,品牌可采取“地区+产业/行业/产品+职业”的形式命名;

  4.劳务品牌培育机构依法纳税,年内没有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而被处罚的情形,生产经营及劳动用工没有违法行为;无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

  5.劳务品牌培育机构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申报所需材料

  1.《2024年海口市特色劳务品牌建设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

  3.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劳务品牌创建情况、当年度在劳务品牌项目下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吸纳或有组织输出就业、规范用工与服务保障、品牌维护等方面内容。

  4.开展培训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培训课程开展情况、 培训人员情况、考核通过情况等方面内容;《劳务品牌培育机构2023年培训就业人员花名册》。

  5.吸纳或有组织输出务工人员明细。对于有组织输出的,需额外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输出协议,其中,对于有组织输出到外省市且劳动关系不在海口的,需额外提供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以及在外省市的社保缴费凭证等。

  6.建设单位制定并执行的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复印件,协调劳动关系组织建设情况和工作制度,专职或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员情况。

  7.劳务品牌的宣传图片或视频。

  五、申报程序

  请有意向的培育机构将上述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就业指导科。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指导科

  王嫚妮65230102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4年9月23日

附件下载
2024年海口市特色劳务品牌建设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劳务品牌培育机构2023年培训就业人员花名册.xls(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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