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黑工信企业函〔2024〕5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按照省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级数字化标杆企业应满足《认定标准》规定的认定范围及基本条件,依据评价内容及认定标准,通过财务和技术评审、线上和现场复核等结果相结合,综合打分排序取前50名。2022年、2023年已认定为省级数字化标杆企业的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
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以区县(市)为单位统一向市工信局推荐。
三、报送材料
申报省级数字化标杆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申报书(附件1),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自评得分情况表(单独简装);
2.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申报书及佐证清单(附件2),包括申请企业基本情况概述、企业数字化具体情况、企业下一步数字化实施计划等,相关附件要求、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单独胶装);
3.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推荐汇总表 (附件3,由工信主管部门填写)。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市)工信局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向企业做好政策解读,对企业是否满足申报要求、财务制度管理是否规范、公共信用是否良好等进行严格把关,在此基础上形成推荐文件。
(二)请各区县(市)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以及装订成册的企业申报书及佐证材料一式4份(详见附件1—2)、电子版1份(以区县名+企业名命名的文件中应包括附件1—2),报送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哈尔滨市党政办公大楼西配楼045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qyfzzdc@126.com。
(三)请各区县(市)做好申报咨询解答工作,对申报企业遇到的具体问题及申报时间节点做好解释说明。
(四)申报企业财务指标审核需提交资料及审计时间省厅会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鹏赟 联系电话:86776213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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