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2023年市场监测样本企业劳务费发放方案》,我市开展了2023年市场监测样本企业劳务费发放工作。经样本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复核,党委会研究通过,拟向安徽省无为县隆兴商贸有限公司等51家样本企业信息员兑付劳务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均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或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进行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反映电话:3833262
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电话:399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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