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方向。支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产业发展方向以及《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相关要求,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项目。
二、补助政策。(1)对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已支持的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省级财政按照国家核定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5%比例配套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2)对符合《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项目,按照设备投资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5000万元。
三、补助对象。在青海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工业企业;申报项目必须在青海省境内实施,且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以及《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要求,已完成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报送投资数据。
四、政策执行。补助政策第(1)项与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政策同步。补助政策第(2)项执行至2024年12月底。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