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34号)以及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二〔2024〕326号)等文件要求,南京市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3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广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6048辆,补助资金8116.6314万元。按照通知要求,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对上述3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和资料审核,并进行了实地抽查。经初步审核,上述3家企业6048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18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工信局联系,联系电话:025-68788826(业务咨询)、025-68788856(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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