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常州市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规〔2023〕5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常州市生物医药产业科技服务奖补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在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截至2023年底已工商注册满一年,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2023年向本市医疗健康企业提供医药合同研究机构(CRO)、合同生产组织(CMO)或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动物实验、医药产品专用灭菌等科技服务;
2.服务购买方须为在本市注册的医疗健康领域独立法人企业;
3.科技服务合同须在2023年签订,并以技术合同(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5类合同)认定登记的形式予以确认;
4.关联交易不在支持范围,关联关系包括技术交易各方有股权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等。
三、奖励标准
按照不超过申报单位2023年度实际发生科技服务总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其中:实际发生服务总金额是指申报单位履行2023年签订并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财务实际到账的技术交易总额。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与电子稿报送至所在辖市(区)科技部门,辖市(区)科技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
2.申报材料
(1)常州市生物医药产业科技服务奖补项目申报信息表(见附件1);
(2)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技术交易实际成交额相关付款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输出方开具的发票、收据,银行转账回执等复印件;凭证必须标注对应合同名称);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取消奖补资格,并实行追溯追责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相关造假行为依法依规纳入科技信用体系。
2.各辖市(区)科技部门要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并严格审核把关。
3.各辖市(区)科技部门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与电子稿以及申报单位的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3号楼403,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叶家码头运河路456号。
4.各区域受理联系人见附件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产学研合作科:
沈才俊82005592
陈锐82005603
常州市创新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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