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4〕264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清单。
二、请各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通知(https://www.miit.gov.cn/jgsj/dzs/wjfb/art/2024/art_8e41a65ffc014c54b16e56821907c262.html)要求,于2024年10月10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于10月17日前提交。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按要求初核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企业在信息填报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看官网通知页面《企业操作手册》。
四、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市工信局电子信息处邮箱(xmgxjdzc@xm.gov.cn),联系电话:2896758。
(二)纸质版材料(一份)提交至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4号之一201室i单元),联系电话:18459260896。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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