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创新主体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水平,促进专利产业化,根据《北京市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促进办法(试行)》(京知局〔2024〕118号)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就申报2024年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为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开展专利转化运用相关业务的服务机构。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逾期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
(二)专利转让、许可合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等能够说明专利转化金额的有关材料;
(三)服务合同等能够说明提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内容、数量和成效等情况的有关材料;
(四)涉及国外专利转让、许可,能够说明符合《北京市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促进办法(试行)》支持条件的有关材料;
(五)申报单位自愿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申报认定期限
此次申报认定转让、许可专利的计算期限为自2023年9月15日(含)至2024年9月15日(含)止。
申报单位如曾获得2023年度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相关项目支持,此次申报认定转让、许可专利的计算期限为2023年10月16日(含)至2024年9月15日(含)止。
五、申报要求
各单位在申报期限内将申报材料电子件和纸件材料各一份提交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其中纸件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在指定盖章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电子件申报材料为可编辑WORD版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扫描版。
六、申报方式要求
(一)纸件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收。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压缩为一个文件,以“某单位(单位名称)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材料”为主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张檬、范玉雪;联系电话:55536322、55536324)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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