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十大强企行动激发专精特新企业活力的若干措施》(京经信发〔2023〕25号)关于“建设专精特新特色园区”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北京市专精特新特色园区(试点)申报及评审工作。前期已将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经相关程序,北京市专精特新特色园区(试点)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告。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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