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石办字〔2022〕3号)有关规定,现就征集纳入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奖励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在石家庄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装备制造工业企业。
2.对2022年下半年首次进入《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公告目录(2022年版)》的产品(以公告中首次进入目录时间为准)。
二、报送程序
1.报送材料。企业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认真据实填报《石家庄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提供获得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证明材料;首台(套)产品的销售合同(如合同为外文的,须翻译成中文,否则视为无效)和发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企业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材料审核。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送单位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报送途径。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填报工作,将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相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023年1月2日前将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纸质一式5份和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李园园 87852097 王京涛 87834802邮箱:zbydzc@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兴凯路219号1号楼520、510室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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