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2021〕154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库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1、新进入库企业
企业自愿基础上,凡符合入库基本条件,应入尽入。
2、拟调整出库企业
①目前已消亡的在库企业;
②在库期间发生生产死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企业;
二、调整流程
1、新进入库企业
企业填写《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拟入库企业申请表》(附件1),将盖章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其所属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县区进行审核后,汇总填写《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拟入库企业汇总表》(附件2)。
2、出库
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在库企业进行核查,填写《铜陵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拟出库企业汇总表》(附件3)。
三、调整工作要求
1、企业需如实填报申请资料,如发现虚报、谎报等行为,取消该企业入库资格及当年相关项目申报资格。
2、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企业应报尽报,避免出现企业因不在培育库丧失2023年国家、省、市相关项目申报资格。
3、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3年1月10日将企业申报资料、汇总表及正式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张也弛,王畅,电话:2824876。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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