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和提升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商标品牌相关服务,制定完善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工作规范,市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规范化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新建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点:我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情报机构、公共图书馆,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原有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服务能力提升:我市辖区现有商标品牌指导站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工作目标
(一)支持新建1个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点。建设项目1个,支持资金5万元。
(二)支持1个原有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点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个,支持资金5万元。
三、工作任务
(一)新建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点:
1.挂牌设立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
2.制定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工作规范;
3.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为至少20家企业提供商标品牌相关服务。
(二)原有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服务能力提升:
1.在原有的商标品牌培育指导服务的基础上,新增至少1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入挖掘培育区域商标品牌资源,积极引导和推动辖区企业培育发展名牌产品等;
2.完善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工作规范;
3.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为至少20家企业提供商标品牌相关服务。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五、申报材料
(一)阳江市2024年度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规范化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配备2名专(兼)职人员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书;
(四)原有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点申报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应提供现有工作制度、服务事项内容清单、2023年度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需加盖公章,且按照上述顺序装订。
六、申报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9月26日前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三份)和电子件(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到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积极推荐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场监管所进行申报。
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形式审查合格的,经集体研究后,对申报项目择优予以立项实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建明、徐钰淇,电话:0662-3418408。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路市市场监管局大楼4楼406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