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应用产业链融通发展,促进纳米技术产品在下游示范应用,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苏园管〔2021〕9号)、《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推进纳米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苏园科〔2021〕56号),现开展2024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产品采购补贴申报工作。园区内科技型企业采购经认定的产品,采购费用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10%给予采购方奖励;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5%给予采购方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苏州工业园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使用第三代半导体、微纳制造、纳米新材料等领域的纳米技术产品开展研发生产,且经济贡献集中体现在园区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 企业为园区内科技型企业,拥有固定场所和研发人员;
2. 企业采购纳米技术产品的用途限于自身开展研发生产活动,2024年度经认定的纳米技术产品见附件1;
3. 企业应与申请纳米技术产品认定的企业或其位于区内的子公司、分公司直接签署采购合同,且二者不存在关联关系;
4. 企业采购多个纳米技术产品的,采购费用累加计算。
三、申报材料
1. 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产品采购补贴申报书(附件2);
2. 2023年度企业采购认定的纳米技术产品的清单、合同、发票等;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保证明、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4. 以上材料复印件合并成一个文档并加盖公章。
四、认定流程
1. 线上申报
10月7日
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2024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产品采购补贴申报——上传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的截止时间为,逾期不再受理。
2. 评审流程
通过初审的企业,科创委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申报费用进行审计工作。
五、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23
园区科创委:66682197、66682130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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