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资助适用期为2022年)》和《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资助适用期为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申请材料
各申请单位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登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通过系统(坪山区政企直通车系统)下载申报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要求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胶装,须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2份。
2.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携带相关原件备查(包括营业执照、审计报告等)。
3.本次申报中的免申即享项目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4.为提高企业服务质量,现邀各申报单位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并在提交以上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
5.如有申报企业不方便携带原件至现场,我局将提供上门查验服务,预约电话:0755-28339213。
二、材料提交地址
请将以上申请材料于2024年9月14日、9月18日(9:30-12:00,14:00-17:00)期间提交至以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惠企政策兑现窗口25A、b。相关咨询电话:0755-28339213。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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