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构建我区优良的科技创新服务环境,现就2024年科技融资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设立在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单位;
(二)经专业担保机构担保,并通过上海市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获得融资贷款;
(三)在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
二、支持标准(一)利息补贴。对科创助力贷款、科技微贷通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责任保证保险(担保)贷款、科技小巨人信用贷等产品,经认定,按不超过当期LPR年利率(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贷款利息补贴;
(二)担保费补贴。对科创助力贷款、科技小巨人信用贷产品,经认定,按实际担保费的90%给予补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责任保证保险(担保)贷款、科技微贷通贷款产品,经认定,按实际担保费的40%给予补贴;
(三)单一企业担保费和贷款利息的补贴金额合计,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证书复印件;
(四)利息补贴需提供贷款合同、资金到账凭证、还本付息凭证等复印件;
(五)担保费补贴需提供与专业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担保费发票等复印件;
(六)申请所需要的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四、申报方式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科经委企业服务科。
五、申报时间
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3日。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鑫
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科经委116室(企业服务科)
电话:25015325
虹口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虹口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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