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3〕85号)《关于做好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徐工信发〔2023〕79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现将符合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补助的充电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8日。
业务联系电话:装备工业处0516-80805058
监督电话:机关党委0516-80801807;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16-80807139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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