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推动我市产学研用合作和优秀科研成果在我市转化,根据《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政策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市级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厦门市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见本通知第二条)。
(二)申报时应填写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评表,按照《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政策操作规程》进行绩效考评。
(三)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供的有关申请、证明材料真实可靠,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申报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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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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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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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品药业(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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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时间与流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
(二)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登录方式有以下两种:
①直接输入网址:http://202.109.244.108:8888/login.jsp
②从i厦门登录:https://www.ixm.gov.cn/,选择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
进入系统后,选择市科技局--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填报《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评表》。
(三)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
(四)有关填写说明:填报数据的日期区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要认真按照有关备注填写。
(五)提交材料。
1.绩效考核申请表;
2.研发机构管理制度;
3.研发场所证明;
4.新增研发仪器设备清单;
5.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研究开发活动明细表;年度合同研发、科技服务和股权投资收益明细表;
6.研发机构人员清单及社保证明材料;
7.研发机构获得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引进或孵化企业和服务社会的资料;
8.其他佐证材料。
审核通过后,打印上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一式两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装订成册)至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99号真浩阁4楼)。
(六)专家核查。市科技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作为绩效考核意见及奖励金额兑现依据,或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提出绩效考核意见。
(七)公示发文。在市科技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市科技局发文通知2024年度我市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结果。
(八)政策兑现。直接拨付厦门市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励金额。其中,在申请绩效考核两个自然年度内,同一新型研发机构已到账我市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的,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绩效奖励。
四、联系咨询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2032209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2021805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 5397711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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