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构建市场主导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推动专利产业化,根据《济南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济南市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决定开展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聚焦济南市重点产业,在驻济高校布局建设一批聚焦专利转化运用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通过梳理盘活存量专利、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等多种运营方式,有效盘活知识产权资源,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驻济高校院所(包括专利权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的外地驻济院系),每单位限申报两项;
(二)院校存量有效专利不低于1000件;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具有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工作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团队核心成员有专利代理师、律师或技术转移经纪人等资质。
(三)具有能够开展相关业务的固定场所及线上线下工作硬件设备。
(四)具备知识产权运营转化、数据分析、路演推介等基础功能,并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相关工作经验。
三、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须按本《通知》要求,将《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
(二)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填写《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推荐表》(附件2),务必于2024年9月22日前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专业化第三方社会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专家评审确定的拟立项名单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公示结果与区县市场监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4个月;
(五)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对项目实施中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期满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委托专业化第三方社会机构进行验收。
四、重点任务
1.推动高校专利盘活行动,建立市场导向的存量专利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应用、跟踪反馈机制,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在科研活动中精准对接市场需求,积极与企业联合攻关,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
2.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帮助企业对接更多优质投资机构。推动专项支持的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规范化培育和投后管理。
3.开展精准化专利供需匹配,统筹优化创新要素配置,开展企业需求与专利信息匹配工作,提高专利对接精准度,通过成果推介,项目路演等线上线下方式,推动达成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备案、作价入股。
4.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服务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
五、绩效目标
1.建立专利转化运用平台,匹配专利转化供需资源;
2.服务本院校专利盘点,实现本院校专利转化盘活全覆盖;
3.对接产业园区、行业协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开展高价值专利“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不少于10场次;
4.促成本院校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专利转让许可(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次数增长15%;
5.服务不少于20家企业完成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
6.围绕高价值专利培育、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运营等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不低于10场次,服务企业不低于100家;
7.年度内免费为不低于50家中小微企业进行公益知识产权托管;
8.免费为创新主体提供不少于200项专利风险评估报告;
9.服务产业链或区域内企业新增发明专利50件。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三)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主体资格、荣誉资质、等证明材料;
(四)有合作单位的,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的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合同;
(五)其他支撑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材料。
申报材料须按目录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1. 纸质材料(一式2份):装订方式为左侧简单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文件夹、拉杆、打孔等方式装订;2. 电子版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word格式),汇总表(excel格式),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的盖章版须按目录顺序嵌入一个PDF文件中;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1.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2.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推荐表
3.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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