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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征集2024年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参与品牌产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0:50:13 发布部门:深圳市民政局 收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府〔2024〕32号),促进符合我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条件的老年人消费扩容升级,提高资助公平性、公正性、便捷性、安全性,现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2024年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参与品牌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1日-11月30日(每月均可报名)。

  二、申报条件

  专项活动的参与品牌产品指属于《深圳市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资助品类目录》(以下简称《品类目录》,附件2)中所明确“品种”的产品,由拥有所申报产品自主品牌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主体)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并从事老年用品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的相关行为。

  (三)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该自主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1家主体申报。

  (四)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内没有发生涉及质量、安全等违法事件以及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

  (五)能够按照《品类目录》要求提供相应产品建议零售价格、功能及技术参数等信息,积极按照要求将有关信息录入指定平台。

  (六)申报的品牌产品应在功能性、易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七)参与本次专项活动的产品不同时参与深圳市商务局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购置补贴活动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

  三、申报方式及确认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自愿申报,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1月30日通过“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平台”(以下简称适老化平台,网址:https://zhyl.mzj.sz.gov.cn:8001/szmzylpbs/brandSide.html#/login)提交全部电子版申报材料,并保持电话畅通,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材料补充等工作。对恶意报名、上传违法信息或拒不配合提供修改材料的,作评审不通过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审核确认。由市民政局组织开展评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品牌产品汇总形成《深圳市2024年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资助品牌产品清单》(以下简称《品牌产品清单》)后向社会公告。市民政局将定期更新《品牌产品清单》并公告。参与品牌产品资格有效期与专项活动时间保持一致。

  四、申报材料

  登录适老化平台按内容填写表单数据,具体包括:

  (一)申报主体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企业法人、企业简介等。

  (二)参与专项活动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1),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等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四)品牌产品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品类、品种、品名、品牌、型号、规格、商品条形码(纯数字)、功能描述和技术参数(需体现《品类目录》中对应的要求)、3C认证等产品合格评定证书(复印件)、建议零售价、自主品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

  (五)申报主体参与本次专项活动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和售后服务、风险管控措施(如防范恶意刷单或套现的具体管控措施)等。

  申报过程如有疑问,适老化平台相关技术问题请联系李先生,联系电话:13670007565;申报相关业务问题请联系于女士,联系电话:0755-25832195、13538103802(咨询时间:09:00-19:00)。

  五、申报主体职责和义务

  (一)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线下服务机构、经销网点做好活动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加强销售体系内部协调组织,积极为下游经销企业和代理商在优化经销渠道等方面提供跟踪服务,应确保货源稳定,享受本次资助的产品须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交货。同时,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强下游所有经销企业和代理商的约束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诚信经营,严禁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协调组织售后服务团队,提供产品的专业使用指导、解答使用疑问,在产品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免费维修或更换,满足消费者维修、退换货等便捷消费需求。

  (四)鼓励申报主体在专项活动中叠加让利支持。

  (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按照业务主管部门需求,主动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参与专项活动承诺书(模板).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深圳市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资助品类目录.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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