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规范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设立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研究起草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l_gdwltfyc@gd.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邮编:510080),并在信封上注明“《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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