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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引进智力)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4:03:03 发布部门: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盐城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总体部署,根据《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盐科计〔2022〕124号)、《盐城市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引进智力))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盐科计〔2022〕157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市引进智力项目。2024年度市引进智力项目将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加大科技对外开放力度,积极支持引进“高精尖缺”海外人才。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战略科技发展类

  围绕我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重点支持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海外专家。

  2.产业技术创新类

  重点围绕我市“5+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晶硅光伏、风电装备、动力电池等23条重点产业链,支持引进推动我市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的海外各类技术创新人才。

  3.社会发展与科技服务类

  支持引进医药卫生、环境保护、现代农业等社会发展与科技服务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高技能的海外专家。

  二、申报人才条件

  引进对象为海外人才或团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国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取得行业公认的职业资格,在国际知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金融等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4.其他急需紧缺的外籍人才。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盐城市区范围内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高校院所,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具备项目所必备的科研投入、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财务、科研管理等制度规范,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2.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

  3.同一单位或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已获国家、省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4.申报单位应与海外专家或团队签署聘用合同(合作协议),合同应规范严谨,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来华工作时间、职位、盖章、签字等必要内容,同时核实知识产权纠纷、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外文合同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申报时仅有意向性工作协议的须在立项后提供正式的合同(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境内外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

  5.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

  6.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遴选,切实推荐层次高、条件好的引进人才,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市科技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项目单位需为外籍专家及时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并在立项后填报《专家到岗信息表》时如实填写办理情况。该条作为项目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方式

  1.市区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市资助经费给予每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最高2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项目主管部门配套支持。

  2.申报项目由各地科技局负责审查、盖章并推荐;市直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市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

  3.各县(市)申报项目由县(市)科技局审查、盖章并推荐,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县(市)财政全额承担。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打印。

  2.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汇总推荐,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请汇总后刻录光盘,并随同汇总表纸质盖章件(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盐城市科创中心(人民南路7号)310室。

  3.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4.市政策引导计划(引进智力)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材料请至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首页下方专题专栏内科技政策及科技项目申报专栏下载。

  联系人:张猛,联系电话:0515-80989616。

  附件:

  1.2024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引进智力)项目推荐汇总表

  2.封面

  3.2024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4.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2022试用)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引进智力)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封面.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2024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1).docx
附件下载
附件4.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2022试用)(2).docx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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