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稳外贸8条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70号)工作部署,安排湛江市3000万元用于支持本地区外贸发展。由于政策要求调整,对原分配方案部分资金进行调整。现将省级促进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稳外贸8条事项)调整使用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开。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9月16日(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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