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高层次人才计划>的通知》(河委办发〔202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制造业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制造业高层次人才项目分为企业经营高级管理人才项目、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企业经营高级管理人才项目、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项目评定都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所在企业必须是在我市注册、独立法人、建成投产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人必须与所在企业签订5年以上(含)劳动合同,并实际履职、依法纳税。
3.申报人所在企业是我市六大战略性支柱产业(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现代农业与食品、现代轻工纺织、汽车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和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安全应急与环保)以及水经济产业、模具与机械产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大型平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二)个性条件
1.企业经营高级管理人才项目评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申报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在进入所在企业之前,曾在国内、国际知名企业中担任过高层管理职位。
2.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项目评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申报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在制造业领域的产品研发或加工过程中,能够促进所在企业改进设备、原料、工艺和生产,提升产品的品质,从而实现产业的全面升级。
(三)其他条件
对于业绩特别突出或者从事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育种等“卡脖子”关键技术领域研究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职称等申报条件。
三、支持政策
(一)给予企业经营高级管理人才项目入选人才每人12万元、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项目入选人才每人10万元的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服务期间终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当年起停止发放人才补贴。
(二)入选人才可按规定申领河源“英才卡”,享受相关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三)已获得河源市高层次人才计划内其他项目或本市其他人才政策支持的,不重复享受制造业高层次人才项目补贴。
四、申报和评定程序
成立制造业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等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资格审核、评选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开展推荐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
(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年度制造业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具体条件、申报方式、申报时间、申报材料,评审、公示及补贴发放程序等。
(二)申报。申报人依托所在企业,按要求、分项目、分专业领域填写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三)初审。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企业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审查后,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复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各县(区、管委会)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复审,审核后报送制造业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评审。制造业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拟定人选名单。
(六)公示。对通过评审的人选名单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规定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将补贴资金拨付申报人个人银行账户,同时将补贴名单、金额抄送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五、申报材料
(一)河源市制造业高层次人才申报审批表。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一般应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2)申报人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
(4)与申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意向合同(意向合同仅针对申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项目,全职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仅签订意向合同未签订正式合同的,需提交承诺书并在经评选同意给予支持奖励后3个月内签订5年期或以上正式合同);
(5)申报人现任职务证明材料;
(6)个人简历材料;
(7)经营管理成绩证明材料(任职企业获奖情况,此项申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项目提供,同时必须提供曾任职企业持续3年以上绩效证明材料);
(8)技术专长(工作成果)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如专利、论文、获得奖项等,并自行制作汇总表);
(9)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复印件。
六、申报时间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并有申报意愿的人员准备好材料,于2024年9月23日前向企业所在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二)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9月27日前完成材料初审后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粤政易报送联系人:李锐,0762-3881180、1375025****)
七、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经所在企业同意,由企业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专业能力水平、职业道德水平、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确认。以个人名义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审核负责,确保信息无误、业绩成果真实有效。申报人员有弄虚作假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之一者,应当撤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补贴待遇,不再受理其人才评定申请。
(三)要把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作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统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申报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河源市制造业高层次人才评审
委员会办公室
(代章)
2024年9月10日
抄送:中共河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造业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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