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系列讲话要求,推动中山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严实高效推进科技赋能“百千万工程”,根据《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山市揭榜制重大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的通知》(中山科发〔2024〕49号)的安排,现将项目需求公开张榜并征集揭榜方。通知如下:
一、张榜项目
主要由中山市龙头、骨干企业提出,面向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进行揭榜攻关。名单如下:
详见具体项目信息(点击上表项目名称查看项目需求)。
二、揭榜要求
要求揭榜方为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张榜任务;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对张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以中山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联合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高校、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等优势单位进行申报,联合攻关关键核心技术,加强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与中山的科技创新合作,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创新一体化。
三、揭榜流程
(一)牵线撮合。有意向的揭榜方于“中山市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120.234.108.76:9124/zs,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填写并提交《中山市揭榜制项目揭榜意向表》(以下简称“意向表”)。中山市科技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积极提供牵线搭桥、政策咨询、应用场景、条款协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撮合服务。
1、注册。已在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原始密码。
2、网上填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增设申报人账号,即可线上填写意向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填写的意向表,需经申报单位账号审核,方为成功提交意向表。网上提交意向表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下午5时。
3、项目推荐。项目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推荐至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再由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推荐。镇街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下午5时。
(二)对接洽谈。与牵线撮合同步开展,揭榜方、需求方积极主动对接,公平竞争洽谈,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共商合理解决方案。允许项目需求适当微调,对达成双方共识的,签署初步合作协议,由需求方登录一体化系统确认意向揭榜方,填写并提交《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上传揭榜方案(提纲见附件)、初步合作协议等材料,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下午5时。
(三)揭榜论证(含现场考察、磋商咨询)。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到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现场考察、揭榜论证及磋商咨询,对拟揭榜单位资质条件、团队实力与支撑条件、揭榜技术路线、“里程碑”节点情况、项目预算情况、预期效益及实施风险等方面进行论证,同时对项目申报书和揭榜方案中的技术路线、主要研究内容、阶段性目标、项目实施计划及组织实施方式、研究团队及分工情况等内容进行磋商修改。
(四)项目公示。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拟中榜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需求方、揭榜方、市科技局共同签订项目合同书,各自履行职责,并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以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市财政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市级资金不超过资金使用企业新增投入资金比例的50%。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项目参与单位不得分配财政资金。
(二)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配套保障。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应由申报企业自行补足,保证项目的总经费投入不变,并不得以实际立项经费少于申报经费为由,调整项目任务、技术经济指标、成果指标等内容。
(三)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企业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项目一经立项,按申报任务书内容执行,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揭榜制项目财政资金采用分期拨付形式。申报企业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最多可以承担2个在研项目。同一类型的产业扶持资金只可申报一次,不得多头申报。获得2023年度重大科技专项立项的企业,本年度不得连续申报,配套资助项目除外。
(五)揭榜制项目管理作为一种新的项目管理方式,旨在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社团组织等社会创新力量,攻克中山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揭榜方、需求方应在技术攻关的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并严肃追究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资源统筹科:蔡蕊、林佳漫,0760-88230061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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