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物流行业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物流整体运行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37号)要求,按照《江苏省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1〕4号)有关规定,在各市申报的基础上,我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拟申报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进行了建设发展规划论证,并正在开展土地合规性审查,现对江苏江都沿江港口物流产业园等8家园区情况(附件)进行公示,我们将对通过土地合规性审查的园区认定为2022年度江苏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公示期内,对有关物流园区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反映,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材料。
联系电话:025-83390498
通信地址:南京市鸿瑞大厦一号楼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
附件:园区情况简介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2月29日
文章来源:fzggw.jiangsu.gov.cn/art/2022/12/30/art_284_10715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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