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省级促进口岸建设发展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并经各口岸联检机关、运营企业申报、第三方审计(现场勘察及资料审查)等程序。现对第一批2023年省级促进口岸建设发展经费补助项目及拟补助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9月14日。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黄山市商务局口岸管理科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个人印章)。监督电话:市商务局口岸管理科0559-2575991。
黄山市商务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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