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诚信示范企业:
为切实发挥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我市家政企业加强品牌创建、诚信经营,推动我市“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评对象
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附件1)
珠海市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附件2)
二、复评时间
2024年9月至10月。
三、复评程序
(一)书面复评:复评对象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资料(附件3、附件4)报送至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复评条件参照《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规〔2021〕4号)认定条件,其中家政服务龙头企业须符合家政服务人员持有“上门服务证”(绿码)10人以上;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须符合家政服务人员持有“上门服务证”(绿码)5人以上。
(二)现场核查:组织专家到被复评单位,实地考察场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反馈意见:若复评中发现问题,将对复评对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资格管理
对存在的问题,复评对象应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相关材料报送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撤销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或诚信示范企业称号。
联系人:黄琪然;
联系电话:0756-2125890;
联系地址:香洲区红山路245号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11楼1107室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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