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部门:
为推动企业加大智能化改造投入力度,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智能制造车间申报和建立2025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培育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智能制造车间申报
1. 请各县区局组织企业认真对照附件1《连云港市智能制造车间基本要求》编制材料,填写附件3《连云港市智能制造车间申报书》,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车间,已获得两个及以上市级智能制造车间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附件2《连云港市智能制造车间信用承诺书》。
2. 请各县区局对照申报条件,在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的同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于10月9日前将上行文、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
二、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培育库
按省厅要求省智能车间须重点覆盖筑峰强链企业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现我处梳理了相关企业,请各县区局根据入库企业名单梳理智能制造情况,并将表格汇总于9月20日前上报。
联系人:柏志瑞,85811487。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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