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撑体系,加强工业设计基础共性研究,根据《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工信部产业〔2018〕123号)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深工信规〔2022〕5号),经自愿申报、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确定农产品智慧流通工业设计研究院、深圳创新设计研究院为第二批深圳市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请上述研究院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培育对象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落实软硬件设备、团队成员等基础设施,构建科学的运行和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功能。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批深圳市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
第二批深圳市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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