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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未来城市建设及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9:24:57 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收藏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育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广有示范作用、有潜力的城市建设治理创新案例技术应用,支持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建筑业,实现技术应用集成创新和全链条产业升级,推动我省城市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开展未来城市建设及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未来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相关要求开展案例征集。

  (二)未来城市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报对象聚焦未来城市“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六大目标,在未来住宅、未来公建、未来公园、未来园区、未来基础设施、未来村镇等建设领域已有相对成熟的技术应用实证。具体技术征集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绿色低碳技术、数字智慧技术、生态韧性技术、“好房子”关键技术等。

  二、申报条件

  (一)未来城市建设典型案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案例须充分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在推进落实“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工作中,社会反响较好,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案例在城市建设发展理念、发展模式、体制机制、实践探索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地方特色。

  3.所在地区近年来未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二)未来城市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案例要突出行业特点,服务“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需求,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智能化水平,对行业和企业技术创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有明显支撑作用,具有较强借鉴意义或推广价值。

  2.技术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技术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产品、技术及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无专利、商标、物权等方面纠纷。

  4.技术申报主体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征集流程

  (一)材料填报(2024年9月6日-9月30日)。申报主体要按照有关申报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未来城市建设及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照片、视频、规划图纸、获奖证书、营业执照、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明文书等),统一上报至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评审考察(2024年10月1日-10月31日)。我厅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地上报案例进行初步审查,结合地方实际,选拔出入围案例,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确定省级未来城市建设和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清单。

  (三)结果公示(2024年11月)。典例案例清单将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公示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广东省2024年度未来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和未来城市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

  四、支持措施

  (一)对入选的典型案例,我厅将采取汇编成册和网站公示等形式在全省进行宣传,并通过广东省未来城市发展促进会平台,向未来城市试点地区和各地进行推广,寻找技术应用场景和产业发展机会。

  (二)对入选典型案例的未来城市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未来城市新技术应用的项目,支持其结合实际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

  (三)对入选典型案例的主创人员及相关专业负责人,优先推荐纳入我省未来城市专家库。

  附件:1.未来城市建设典型案例评价体系参考

  2.未来城市新技术应用指标评价体系参考

  3.广东省未来城市建设及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报书

  4.未来城市建设及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汇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6日

  (联系人:张萍,联系电话:83133708,电子邮箱:zjt_jnc@gd.gov.cn)

附件下载
附件1至4.docx(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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