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绿色建筑标识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完成了2024年度第三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审查工作,确定2个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绿色建筑标识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应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强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每年将年度运行主要指标上报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4日
(联系人:黄琼,联系电话:020-8313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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