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推动揭阳石化产业人才发展,根据《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人才振兴计划(2024-2026年)实施方案》(揭委人才办〔2024〕4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揭阳市绿色石化领域“揭榜挂帅”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组织按照“揭榜挂帅”方式实施,由市科技局公开征集遴选出的我市绿色石化领域企业提出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需求,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后,向社会张榜公布,由高校院所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揭榜。揭榜成功后,需求方企业与揭榜方团队就技术合作事宜及解决方案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合作协议后,联合开展项目申报。需求方及揭榜方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需求方及项目申报要求
1.需求方必须是在揭阳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注册和纳税、纳入揭阳市属地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绿色石化相关产业企事业单位。单位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撑条件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保障能力。
2.需求方须有意愿、有能力为解决技术需求开展攻关活动提供经费等保障,并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地推广应用。企业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近2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其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近2年设立的企业,提供相应的投资佐证材料及财务报表)。
3.需求方须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所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才项目在专项资金审计、项目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在研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才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或1项以上(含1项)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才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或两年内承担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才项目“不通过验收”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5.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6.申报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必须提供项目查新报告。
7.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满足指南相关条件的附件材料。填写的内容、指标必须真实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虚假行为。
(二)揭榜方要求
揭榜方要求为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掌握核心技术、拥有优秀科技创新能力、能引领我市绿色石化产业发展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揭榜团队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稳定的人员队伍,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实力,在揭榜的项目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并经团队所在单位同意参与项目实施工作,申报时须出具团队成员所在单位同意证明,并须填写《创新创业团队情况表》(详见附件2),并作为材料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2.揭榜团队须对张榜项目需求提出切实可行方案,并与需求方联合实施项目。解决需求的技术路线应科学合理,以形成实际产品和产业实际应用为目的,能在本市产业化,预期对我市绿色石化及相关产业发展产生较大带动作用。团队承担项目期间,还须帮助项目需求方完善科研团队,培养技术人才。
3.揭榜团队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均应归需求方所有。如揭榜团队及需求方协商另行约定的,可从其约定,但约定的相应成果不列入团队项目预期取得成果范畴。
4.揭榜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其中全职成员至少1人,且全职成员应具备本科(含)以上学历,在全程参与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具有未来成为需求方科研骨干力量的能力。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60周岁(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带头人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且须具备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团队应弘扬科学家精神,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实施,并承诺有能力完成张榜内容任务。全职成员每年在岗时间应不少于9个月(即每年198个工作日),兼职成员每年在岗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即每年66个工作日)。
5.揭榜团队成员申报时应与需求方签订意向性协议,承诺项目立项后3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
6.揭榜团队须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科研诚信,近3年内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需求方单位联合揭榜方创新创业团队通过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jy/login/)申报,申报时应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未注册过系统账号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后,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在网上提交,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科技局推荐。
三、支持标准
揭榜挂帅项目根据榜单需求的技术水平及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经专家评审后确定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项目实施周期3年,提前完成任务可提前申请验收结题。立项支持标准分两档:申报200万元补助的项目要求验收时预计新增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新增利税200万元以上,形成发明专利(受理或授权)3件以上,引进人才3人以上;申报100万元补助的项目要求验收时预计新增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新增利税100万元以上,形成发明专利(受理或授权)3件以上,引进人才3人以上。申请200万元补助的,立项时先拨付50%的补助资金,后续50%补助资金待中期评估合格后再行拨付;申请100万元补助的,立项时一次性拨付。项目研发投入的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比例应在2:1以上,项目申请财政补助额度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由用人单位配套补足。
四、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开始,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00;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7:00。各地提交纸质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7:00。
业务咨询方式:纪敏、杨烨爽,0663-8768138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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