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根据《青浦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扶持办法》(青经规〔2023〕1号)、《青浦区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实施细则》(青经发〔2024〕22号),现开展2024年度青浦区智能化改造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依法设立登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青浦区的工业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近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质量或环境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企业已在2022-2023年期间对接服务商开展智能制造评估诊断,且服务商出具的诊断报告已通过评审。
(三)企业参照诊断报告实施了智能化改造,从诊断报告出具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累计软硬件总投入不低于60万元(以发票日期、含税金额为准),相关软硬件投入已享受过其他区级扶持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标准
对企业参照诊断报告实施投入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扶持。
其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其他企业给予8万元扶持。
三、申报材料
(一)青浦区智能化改造扶持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房地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材料复印件;
(四)项目软硬件总投入明细清单及对应发票复印件(附件2);
(五)服务商为企业出具的诊断报告;
(六)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报告;
(七)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表即统计局B104-4表(经济普查年份为B604-3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将电子申报材料完整打包发送至邮箱simiash@163.com,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后胶装成册)经所属街镇(区属公司)盖章后报送至区经委。
申报材料邮箱受理及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逾期不受理。
(二)部门审核。区经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并会同联合评审小组成员单位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支持项目。对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区经委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由区经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规定下达扶持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青浦区经委技术进步科夏老师
联系电话:59732890-10318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18室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