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加快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工厂建设,根据《青浦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扶持办法》(青经规〔2023〕1号)、《青浦区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实施细则》(青经发〔2024〕22号),现开展2024年度青浦区智能工厂(车间、生产线、仓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企业可对照以下智能工厂/车间/生产线/仓储释义,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其中一个方向进行申报。已被认定为区级智能车间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智能工厂;已被认定为区级智能生产线/仓储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智能工厂/车间。
(一)智能工厂:通过构建智能化生产系统、网络化分布生产设施,实现生产过程智能化的跨车间级工厂。要求涵盖工信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见附件2)中所列的两个及以上重点环节,建有融合5G、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场景。
(二)智能车间:具有两条或以上智能生产线,实现生产智能化、设备智能化、能源管理智能化、供应链管理智能化等的智慧型车间。
(三)智能生产线:具备感知、人机交互能力,以预设的原则,经过分析、推理、判断后,驱动执行机构,实现产品稳定、高效、合格输出的柔性生产线。
(四)智能仓储:通过精准配送计划、自动出入库(进出厂)、自动物流配送和跟踪管理等,实现精细库存管理和高效物流配送,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库存量的仓储应用。实现智能仓储、精准配送和物料实时跟踪的场景。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依法设立登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青浦区的工业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近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质量或环境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申报企业需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上如实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并随申报材料附上自评估报告。
三、建设要求
(一)申报的智能工厂(车间、生产线、仓储)位于青浦区内,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底前建成投产,智能工厂累计软硬件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智能车间累计软硬件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智能生产线、智能仓储累计软硬件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
(二)建设内容须涵盖工信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中所列的环节,智能工厂需覆盖两个及以上重点环节,要求建有融合5G、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场景,鼓励开展更多环节应用创新,新技术、新模式探索。智能车间、产线和仓储无场景数量要求。
(三)相关项目建设完成后,应能实现生产效率、资源综合利用率、设备综合应用效率或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有效提升,产品研发生产周期、运营成本、不良品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有效降低。在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应用方面实现创新突破,在行业中具有示范推广和引领带动作用,并同意对外宣传展示和应用推广。
四、申报材料
(一)青浦区智能工厂(车间、生产线、仓储)申报书(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房地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材料复印件;
(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则提供);
(六)项目已投入资金汇总表(包括软硬件名称、开票时间、发票号、金额明细)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报告(操作说明见附件3)。
五、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将电子申报材料完整打包发送至邮箱simiash@163.com,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后胶装成册)经所属街镇(区属公司)盖章后报送至区经委。
申报材料邮箱受理及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逾期不受理。
(二)部门审核。区经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并会同联合评审小组成员单位对项目进行评估评审,确定拟支持项目。对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区经委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由区经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经委正式印发认定文件并按规定下达扶持资金。
被认定为青浦区智能工厂(车间、生产线、仓储)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市级相关荣誉,同时在申报相关产业扶持项目时优先予以支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青浦区经委技术进步科夏老师
联系电话:59732890-10318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18室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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