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规定,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依据职责,牵头组织《实施意见》的政策兑现工作,经征集、推荐、汇总等程序形成拟兑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9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市科技局书面反映。(地址:呼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2321房间;邮编:010000)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6621293
市纪委监察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4606215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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