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第一季度商贸流通扩消费稳增长措施》(厦商务〔2024〕69号)以及《关于申报2024年第一季度商贸流通扩消费稳增长措施项目的通知》(厦商务〔2024〕8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一季度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给予奖励。
2024年4月25日-2024年7月5日期间,企业登录“免申即享”平台确认申报或通过线下向我局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该政策奖励。经我局审核,厦门市中博贸易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拟给予兑现奖励。其中,厦门市盈众福海汽车有限公司根据厦商务〔2024〕69号第一条第(三)点,申请合并计算。
现根据厦商务〔2024〕69号第二条,按照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进行同比例下调,对获得奖励企业名单和金额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市商务局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日-9月9日
联系电话:2855863 陈小婷
传真:2855864
厦门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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