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河曲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忻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根据《申报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忻科函〔2022〕11号)文件精神,按照认定管理办法,通过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拟认定公示、现场考察等程序,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认定“静乐藜麦忻州市重点实验室”等3家单位为忻州市重点实验室,“忻州市甜糯玉米中试基地”等3家单位为忻州市中试基地,“忻州市风电法兰技术创新中心”等5家单位为忻州市技术创新中心,“冠荣众创空间”等3家单位为忻州市众创空间,“山西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等6家单位为忻州市新型研发机构,“五台云海镁业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为忻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大学生创业园”等3家单位为忻州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具体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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