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申报人应从事自然科学(不含医学)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
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和地球科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4)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二、遴选数量
2024年度遴选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30名,其中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人员不少于20名。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安排部署。制定并发布《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指南》;结合我省从事基础研究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分布情况、向各地各单位分配申报指标,各地各单位申报人员不得超过指标数;未下达申报指标的省直单位、中央驻豫单位,如有符合遴选条件人员,每个单位可向我厅申报1名40周岁以下人选。
(二)申报审核。申报工作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开展,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进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含非公经济组织)申报工作;省直单位、中央驻豫单位申报工作由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组织开展。
各地、各单位对照条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组织专家(不得少于3人)对申报人选及其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签署是否附合申报条件的意见、并签名。通过评议的人选须经公示(涉密人员可不公示)、人事管理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等程序。对公示、审查无异议的人选,以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单位、中央驻豫单位的名义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初评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人选进行复核后,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经厅党组审议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评。
(四)专家举荐。为更大范围发现、培育优秀青年基础研究人才,发挥以才荐才正向效应,此次申报工作面向40周岁及以下人才特设“专家举荐通道”,通过该通道申报的人才,不占申报指标。举荐方式,一是由1名两院院士或由1名经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国际一流人才(A类)举荐,二是由2名经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国内一流人才(B类)举荐。举荐人与被举荐人应为同一行业领域,每名举荐人每年限举荐1名人选。举荐申报流程安排同上。
五、申报材料
(一)综合材料。综合报告,包括申请人简要信息、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纪检审查情况、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内容。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申报材料审核结果表、公示证明材料,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汇名单总表。综合报告以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中央驻豫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汇名单总表要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材料。个人申报书和附件,需合并胶钉、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每人一册。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每个申报人选一个PDF文件,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纸质文件必须双面打印,附件不得超过30页。
网上填报完成后,可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个人申报书,并自行调整页面分布,保持整洁、美观。
申报书附件材料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本人电子证件照片(2寸,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9.遴选平台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专家举荐信。通过“专家举荐通道”申报的人选需提供专家举荐信原件。举荐人应备注最高人才称号或评定的人才等级。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且至少已工作1年以上。港澳台地区专家已在河南工作1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在河南工作1年以上的,也可以申报。
(二)申报人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支持期结束后一般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
(四)举荐人对被举荐人专业水平要负担保责任,因举荐人把关不严、核查失实、虚假举荐等问题造成举荐不实的,取消被举荐人的参评资格,且五年内不予受理该举荐人举荐人才参评我厅的高层次人才评选项目。
(五)国家级青年人才申报领军人才,不限制申报名额;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人才,不限制申报名额。
(六)选拔管理系统2024年9月4日起开放。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均须在2024年9月20日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选拔管理系统(http://xbgl.hrss.henan.gov.cn)接收端口将关闭。
七、联系方式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619A)
联 系 人:周得现 王伟娜 李若谷
联系电话:69690297 69690196 69690466
电子信箱:hnttsb@126.com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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