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拉动大宗消费持续增长,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市拟于2024年9月至12月在揭阳辖内组织开展2024年揭阳市第二轮“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活动(具体包括家用电器(手机)“以旧换新”活动和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现在我市重点家电(手机)和汽车新车销售企业中公开遴选参加2024年揭阳市第二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活动的销售企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企业申报条件
(一)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申报条件:
1.根据线下核销要求,参与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纳入我市统计直报平台系统的家电、计算机及手机电子类产品销售企业;
2.未纳入我市统计直报平台系统的企业需本年度1-7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300万元<含>以上),并承诺本年度主营业务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批发业2000万元、零售业500万元)时主动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成为限额以上商业企业并进行数据填报。
3.具备开具销售发票的能力。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开具销售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等内容。活动中所有销售的家电要留存发票备查。
4.要建立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信息台账。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每台家电的购买人信息、品类、品牌、规格型号、能效(水效)等级、销售价格、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情况信息。参与企业要提供旧家电收旧凭证,确保落实家电“收旧”。
5.要配合开展审计工作。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要求提交相应的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信息台账、单位证件复印件、新家电销售发票、新家电能效(水效)标识图片等相关审计材料。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资金。
6.参加活动的企业(门店)需能受理中国银联云闪付、建行生活app等平台交易方式,配备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电脑、打印机、POS机等设施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
7.具有覆盖城乡的家电直营销售网点或授权销售网点,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服务能力;
8.企业具有收旧服务能力,或与有资质的旧家电回收企业签订有至少1年以上的合作协议;
9.参与活动的企业无违法违纪、异常经营行为,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在税务部门登记,可开具正规发票;签订承诺函,承诺遵守本次活动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承诺购买人证件信息、销售发票等信息真实性,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
10.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
11.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同步叠加价格让利、现金补贴、售后服务抵扣券等优惠活动,形成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品牌厂家(经销商)让利金额的叠加效应,增大活动让利幅度和宣传力度。
12.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13.按要求布放活动宣传物料,须提供不少于1种宣传物料支持,如海报、收银台台卡等。主办方有权在自有宣传渠道免费使用商户商标、标志、标识和店铺图片等用于本次活动宣传,自有宣传渠道不限于短信、微信、官网等。并保证所提供的图片未侵犯他人的任何权利。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二)参与汽车“置换更新”活动企业申报条件
1.根据线下核销要求,申报对象为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纳入我市统计直报平台系统的汽车销售企业;
2.未纳入我市统计直报平台系统的企业需本年度1-7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300万元<含>以上),并承诺本年度主营业务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批发业2000万元、零售业500万元)时主动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成为限额以上商业企业并进行数据填报。
3.在揭阳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诚信经营的汽车销售企业,能开具揭阳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参加活动的企业门店需能受理中国银联云闪付、建行生活app等平台交易方式,配备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电脑、打印机、POS机等设施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
5.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相关规定,近一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6.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
7.要配合开展审计工作。
8.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同步叠加价格让利、现金补贴、售后服务抵扣券等优惠活动,形成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品牌厂家(经销商)让利金额的叠加效应,增大活动让利幅度和宣传力度。
9.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10.为加强数据监测,报名参加企业要落实商务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完成备案和数据报送工作。
11.按要求布放活动宣传物料,须提供不少于1种宣传物料支持,如海报、收银台台卡等。主办方有权在自有宣传渠道免费使用商户商标、标志、标识和店铺图片等用于本次活动宣传,自有宣传渠道不限于短信、微信、官网等。并保证所提供的图片未侵犯他人的任何权利。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02申报材料
(一)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申报材料
1.2024年揭阳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报名表和承诺书(详见附件2、3);
2.“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5.企业在活动期间叠加的优惠补贴政策。
6.家电及手机类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做好“以旧换新”活动的产品台账整理,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型号、条形码、能效或水效等级(一/二级)等,并填妥附件1(包括品类、参数、型号、品牌等信息)。
(备注: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参与汽车“置换更新”活动企业申报材料
1.2024年揭阳市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参与企业报名表和承诺书。(详见附件4、5)
2.“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汽车生产厂家或品牌正规授权经营的证明;
5.企业在活动期间叠加的优惠补贴政策。
6.提供在售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产品目录表(包括品牌、参数、型号等信息)。
(备注: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03报名流程
(一)企业报名:参与活动企业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7时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二)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推荐参加活动企业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报名资料一并报揭阳市商务局复审。第一批征集名单务必于2024年9月1日上午12时前报揭阳市商务局。
(三)名单确认发布:揭阳市商务局汇总参与活动企业名单,进行二次审核后,确定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
04有关说明
符合条件的企业若未能在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7时前报名确认参加活动,揭阳市商务局将视活动开展情况开放补充报名,报名流程同上,同时将对参与活动的企业名单定期更新发布。如活动最终方案有调整,以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办公电话 |
榕城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8629999 |
揭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
3296639 |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218520 |
揭西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
5584389 |
惠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6682415 |
产业园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 |
3655333 |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
8777895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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